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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中国马速度大赛竞赛规程
2008-06-10 09:58:00 中国马术协会

  一、主办单位:

  中国马术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体育竞赛中心

  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北京缘缘诚信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 年7 月18 日一7 月19 日举行。

  举办地点:科尔沁右翼中旗赛马场

  四、参赛单位:

  (一)各省、市、自治区、行业体协及解放军代表队。

  (二)在中国马术协会注册的赛马场团体会员。

  (三)各省市、自治区马术协会推荐的地方马术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一)中国蒙古马组:5000米、10000米;

  (二)中国马无限定组:1000米、2000米、3000米;

  (三)走 马:2000米、5000米。

  六、参赛资格:

  (一)报名参赛的马匹必须是中国特有种系的马匹和在国内出生的其他种系的马匹。

  (二)各单位报名参赛的马匹总数不超过15 匹,其中每个单项限报3 匹马参赛。

  (三)各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数不得超过马匹数,全队总数要求限定在10 人以内,运动员可以兼项,但不得超过2 个项目。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2008 年度注册证,未注册的运动员在赛前办理临时登记。性别不限,赛前年龄必须满15 周岁。

  (五)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合参加高强度赛马比赛的健康证明。

  (六)参赛马匹须持有中国马术协会颁发的马匹护照(马龄要求按速度赛马规则执行),未注册的马匹在赛前办理临时登记,经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验证确认,审核不符者,不得参赛。

  (七)报名参赛马匹数在5 匹马以下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2 名,马匹数在6 匹以上的单位限报工作人员5 名。

  (八)没有按时办理马匹护照的马匹,各参赛单位可以在赛前10 天抵达赛区,依据中国运动用马注册管理条例,交验马匹出生、血统(二代种系)证明等资料,办理马匹登记注册手续,除交纳登记注册费用外需加收手续费。

  (九)赛前进行验马,验马必须按要求执行:1 、参加验马的马匹要精心打理,使用水勒,不得自带马鞭;2 、参加验马的同队人员要着装统一,并且庄重、整洁。3 、大会兽医做外观检查时要求马匹四蹄安静站立,验马者双手分开马堰。快步检验时,要求垂松疆绳直线快步行进。

  (十)参赛马匹须有市一级兽医站检疫合格证明书,检疫证明随马匹运输在赛前呈交大会办理回程检疫手续。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马术协会制定的速度赛马竞赛规则.特殊规定按照赛事补充规定执行。

  (二)马匹负重不得低于45公斤(含45 公斤),低于此重量者要增加负重量,以达到此重量要求。

  (三)每名运动员最多可以骑乘2 匹马参加2 个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和马匹必须在比赛前确定。

  (四)参赛马匹在赛前由抽签决定各班马号和闸位.如比赛成绩相同,以运动员体重和鞍具重量决定先后,重者为先。

  (五)比赛在沙地举行,使用起跑马闸箱,沿顺时针方向行进。

  (六)1000米、2000米项目参赛马匹在10匹以上(不含10匹),比赛设预赛和决赛。预赛按成绩录取前10名参加决赛。其他项目只设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八、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及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中国马术协会选派,其它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国马协审批确定。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有权对参赛马匹的血统和年龄进行验证,并根据马匹状况决定其是否能够参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参赛马匹在12匹以上(含12匹)录取前10名予以奖励;在10匹以上(含10匹)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在8匹以上(含8匹)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在6匹以上(含6匹)录取前4名予以奖励;在3匹以上(含3匹)录取前1名予以奖励;3匹以下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二)每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和马匹颁发奖杯、奖品和证书。

  (三)大会设“最佳马主奖”、“最佳练马师奖”、“最佳骑手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奖励奖杯一座。

  十、报名和报到

  (一)经中国马协确认具有报名资格的单位,可正式报名参赛.报名参赛单位需填写报名表1 式2 份,于6 月18 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一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马术部(邮编:100049 传真:010 一68862596 ) 。逾期报名按不参加论.

  (二)参赛人员于赛前2 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参赛运动员和马匹的装备自理,着装和器材必须符合规则。

  (二)大会仅负担竞赛组织费用,其它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三)大会根据比赛成绩和获赞助情况,确定奖励办法和数额,以补充各代表队的支出,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参赛运动员和马匹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由各代表队自行办理。各代表队运动员和马匹在比赛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与意外伤害,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其它: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2008年全国中国马速度大赛报名表